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本站论坛
   
3
3
   
  文章列表      

红网:别总拿纳税人的钱给中石化送“大红包”

政府主导的价格政策,导致炼油企业亏损,最终政府埋单。今日,中石化系系列子公司同时公告:因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共获得一次性补偿50亿元。(12月27日《第一财经日报》)

前些天,国家拿到国企的收益权后,着实让中国的老百姓兴奋不已,因为,作为全民所有的国有

企业,公众将直接从中“受利”或者说“分红”的日子,指日可待。然而,当看到这则新闻时,相信大家会与笔者的表情一样,一脸茫然,顿时无语。别说咱们小老百姓分到国企的一分一厘红利,现在还要掏咱自己的钱,换句话讲,就是拿全体纳税人的钱,来“倒贴”国企——中石化。

其实,政府向炼油企业发“红包”的特殊礼遇由来已久。从2003年油价开始上升起,各地财政已开始通过减税、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向当地炼厂发放“石油补贴”。去年,中石化补贴原油和成品油之间的差价高达512亿元,中石油也补贴了310多亿元。据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兼亚太首席经济师谢国忠估计补贴数额占国内GDP的2%。2005年国内GDP突破15万亿,这样计算,如果包括各地的间接石油补贴,总额将达到3000亿。

国家和地方通过减税或提供优惠政策,来给石油冶炼企业间接“补贴”,公众大都可以理解和原谅,毕竟,石油企业不等同于其它行业,它属于战略性资源,政府理应像“保护大熊猫一样”来扶持和呵护。但是,扶持和呵护也应有底线,当然,像去年和今年,国家从中央财政直接拔付100亿元和50亿元“大红包”,“明目张胆”地来补贴中石化,就委实让公众难以理解和容忍。

中央财政是全国纳税人的,国库的钱不能胡乱支付,这是妇孺皆知的基本常识。国资委从中石油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补贴中石化,这属于企业“自慰”行为,我们无权指责。而财政部动用中石油的上缴税款,连续两年给中石化发“红包”高达150亿元,性质就完全不同。其一,资金来源不合法理。尽管关于这方面的财政支付及财政转移支付,在国内法律还存在“真空”,但从国外来讲,如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对政府财政支出权限都有具体详尽的规定,财政的一分一厘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运行。所以讲,国家财政为企业“埋单”没有法律依据,是站不住脚的。同时,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公告也公开指出,2005年财政部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石化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

其二,会人为破坏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国家财政的“大红包”,总是倾向于个别国企,自然会导致行业者之间的力量失衡,人为地损坏了市场竞争机制“肌体”,最后形成不合理的垄断,到头来,不仅不会使国企丧失应有的竞争力,还会让公众不能接受到廉价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有失公平。在同一片蓝天和市场下,政府用何种方式以及对哪些国有企业进行补贴,事关公共利益,更关乎到企业间的公平性问题。比如说目前的钢铁行业,因为铁矿石涨价迅猛,由此造成的亏损是否也该由中央财政发“红包”呢?还有纺织行业,亏损面和亏损额也挺大,中央是否也给他们补贴呢?

退一步讲,全国纳税人“集资”给中石化“大红包”,中石化怎么也该让利于民,让百姓用到物美价廉的石油产品,可现实却是,不仅国内石油品质比国际水平差了两到四倍,而且国内的油价其实又是高于国外的。试想,如果老百姓并未从低价油中获取任何好处,那么,纳税人又如何对自己的钱演变成中石化“大红包”心服口服呢?


> >
 
 
   
 
网上赚钱申请指南
 

友情链接
个人主页
 
 
 
 

wel come to . 欢迎光临
宇宙浪仔